一、辦公室(黨委辦公室、董事會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
主要負責公司黨委會、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日常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辦落實,負責公司文電、會務、信息、調研、應急管理、值班管理、接待、保密、后勤、職工食堂、職工公寓等管理工作和綜合性事務工作。負責公司密件閱文室、檔案室日常管理。
(一)了解掌握公司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以及落實上級工作部署情況,并及時報告。
(二)負責貫徹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要求,動態完善并認真落實本部門安全風險管理逐級負責制。
(三)貫徹國家、省、市、鐵路行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法律法規,負責推動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推進安全管理規范化、標準化建設。
(四)負責公司股東會、黨委會、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會議的組織工作,督促檢查會議決定事項的執行情況。
(五)負責督查督辦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上級和公司領導交辦的重要事項、重要會議部署的重點工作,報告辦理結果。
(六)負責公司公文處理工作。
(七)負責公司文書、科技等檔案的收集、管理、利用工作。負責公司大事記、史志、年鑒的編纂工作。
(八)受理“陽光問政”熱線、微信公眾號、12306鐵路客服中心及12345政務服務熱線等轉辦的各類問題。負責“陽光問政”熱線上線工作。
(九)負責組織籌備公司重要會議和活動,組織起草公司領導綜合性講話、工作報告及重要文件。負責公司領導的工作聯系和重要活動、公務往來的組織安排。
(十)負責公司黨務、政務等信息工作。
(十一)負責組織公司重要決策和事項的調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議。
(十二)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的辦理工作。
(十三)負責公司日常及安全值班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協調工作,協助處置突發事件,報送突發事件信息。
(十四)負責公司接待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公司保密工作。
(十六)負責公司公章管理、刻制繳銷工作。
(十七)負責公司會議管理、接待服務、車輛管理、食堂管理、生活垃圾分類、物業服務、社會事務性工作以及通訊調度大樓保衛、衛生責任區劃分、衛生保潔考核工作。
(十八)負責供水設施維護及用水量結算工作。
(十九)負責公司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協調、配合公安機關做好內部安全保衛工作。
(二十)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黨群工作科
主要負責公司黨務、組織、宣傳、合規、審計、法務、政工、統戰、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婦女等群團工作;負責職工健康、退休職工管理服務工作。監督、考核各部門(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及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負責公司及所屬單位審計的組織管理和實施工作,對公司各項經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及各種內部控制制度的科學性、有效性進行監督、評價和建議;負責公司法律事務工作。
(一)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上級黨組織及公司黨委的工作部署,堅持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擬定有關規章制度并組織落實。
(二)負責貫徹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要求,動態完善并認真落實本部門安全風險管理逐級負責制。
(三)組織協調公司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理論學習。
(四)負責公司黨的思想建設,負責思想政治教育、評先選優、典型培樹工作。
(五)負責公司黨的組織建設,負責公司所屬黨組織的機構設置、換屆選舉和委員職務的任免工作。
(六)負責公司基層黨建工作,監督檢查考核公司所屬黨組織及其黨員領導干部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公司黨委決策部署,落實年度理論學習計劃、開展黨內政治生活等工作情況。
(七)負責公司黨建工作成效考核評價工作。
(八)負責公司黨的制度建設工作。
(九)負責公司發展黨員、黨員管理、黨費收繳管理使用工作。
(十)負責公司新聞宣傳工作。參與指導公司宣傳干部、網絡信息員、媒體采編創作人員隊伍建設,定期組織專業培訓。
(十一)負責開展巡察協調和服務保障工作,建立公司巡察發現問題庫,做好巡察整改的督查督辦工作。
(十二)指導公司各部門(單位)領導班子建設。
(十三)負責公司干部職工出國(境)審批工作。
(十四)負責公司黨委統戰工作、老干部和軍轉干部服務工作。
(十五)負責公司企業文化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規劃、組織、督導、考核。塑造“一路順馨”服務品牌,指導各生產部門服務子品牌建設。
(十六)負責牽頭協調公司意識形態、輿情監測和輿情處置工作。
(十七)負責公司職工健康、計劃生育和紅十字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職工健康體檢工作方案。
(十八)負責公司職工來信來訪工作。
(十九)負責公司工會工作。
(二十)代表公司職工參加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及工資專項協議,對集體合同履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二十一)承擔公司職工代表大會工作機構和廠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參與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方案的制訂;檢查督促職代會決議的落實。
(二十二)負責監督檢查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措施的落實;圍繞公司安全經營中心工作組織開展勞動競賽,發動職工積極參加合理化建議活動;做好勞模先進的評選、表彰和管理工作。
(二十三)負責公司共青團工作。
(二十四)負責公司婦女工作。
(二十五)負責公司幫扶救助工作,建立和發展職工互助合作保障體系;組織開展送溫暖活動;配合行政搞好生活線、文化線、衛生線建設。
(二十六)負責公司群眾性文化體育工作;指導各部門(單位)加強文體陣地建設、組織開展職工文化體育活動。
(二十七)負責聯系村工作。
(二十八)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安全監察科
主要負責公司安全管理體系建設,對公司各部門(單位)安全管理進行監督檢查和安全考核,組織或參與鐵路交通事故的內部調查處理工作。
(一)監督檢查公司各部門(單位)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鐵路行業和公司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情況。
(二)制訂公司安全工作總體規劃,提出部署和加強安全工作的意見,承擔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制訂公司安全監督檢查、事故管理、責任追究和安全監察工作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四)負責公司安全逐級負責制考核工作,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生產考核辦法;檢查、指導公司有關部門(單位)制定內部考核辦法。
(五)指導公司有關部門(單位)開展鐵路運輸安全環境保護和宣傳工作。
(六)監督公司各業務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公司各部門(單位)的鐵路運輸安全、職工勞動安全、勞動保護、職業健康、特種設備安全、路外安全、運輸安全環境保護、施工安全、消防安全等管理工作。
(七)負責公司道口安全的監督檢查和協調工作。
(八)對鐵路護路聯防工作實施歸口管理。
(九)負責公司機車、道口、站場監控的安全分析工作。
(十)組織對公司各部門(單位)的安全評價;負責安全培訓工作。
(十一)監督、指導公司各部門(單位)安全監督檢查、事故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公司管內的鐵路交通事故、從業人員傷亡事故的統計、報告工作,分析安全形勢和存在問題,研判和預警安全風險,提出防范意見和建議,并監督實施。
(十三)配合國家鐵路局或上海鐵路監督管理局組織的公司管內鐵路交通事故調查;組織或參與公司管內鐵路交通一般事故、特種設備事故的內部調查處理和非鐵路交通從業人員傷亡事故的調查工作。組織有爭議的設備故障調查。
(十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運輸科
主要負責公司車務安全管理、運輸組織、運輸分析、挖潛提效考核;負責公司食品安全、衛生防疫工作;負責公司客運車站、旅客列車和旅行服務的安全管理、經營管理、設備管理、服務質量管理;負責公司專運組織管理和軍事運輸管理;負責公司路風建設工作;負責公司鐵路貨運、裝卸、物流全程服務的專業管理、安全管理、營銷管理、價格管理、服務質量管理;負責專用線管理和自備車過軌運輸管理工作。
(一)負責公司車務系統專業管理,組織貫徹實施國家和上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技術標準。
(二)負責貫徹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要求,動態完善并認真落實本部門安全風險管理逐級負責制。
(三)貫徹執行國家鐵路局和國鐵有關客運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結合公司實際制定客運相關配套的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并組織、指導、監督實施。
(四)負責制定公司客運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客運指標考核體系,參與制定公司年度客運生產經營計劃。負責旅客運輸生產經營指標管理,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組織完成客運各項生產任務,對客運站段的生產經營情況進行評價考核。
(五)貫徹執行國家鐵路局、國鐵、山東省的法律法規、政策、貨運規章制度及各項技術標準,擬定公司管內具體措施、辦法、標準,并組織實施。全面做好貨運營銷、貨運管理、貨運生產安全、全程物流、客戶服務和貨運經營組織工作。
(六)負責公司車務系統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工作規劃,研判、管控安全風險,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七)負責公司車務系統專業規章制度和技術標準的修、廢、補、建,并組織落實。
(八)負責制定公司車務系統、網絡系統等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演練并指導非正常應急處置工作。
(九)參與公司事故救援與事故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十)負責受理公司范圍內各類與鐵路運輸有關的咨詢、投訴和建議;受理特殊重點旅客預約、遺失物品查找、互聯網訂餐、團體票預訂服務、失信旅客異議受理;負責匯總客運服務質量投訴問題,定期進行分析通報。
(十一)負責對調度所的專業指導。
(十二)受公司委托,簽訂有關運輸合同、協議。
(十三)負責公司車務系統標準化建設工作。
(十四)負責公司車務自管行車設備的管理工作。
(十五)參與編制列車運行圖。
(十六)組織查定公司車站技術作業過程和能力。
(十七)負責營業線、鄰近營業線的施工管理。
(十八)參與鐵路基建和更改項目的技術審查及工程驗收工作。
(十九)負責車務系統職工培訓工作,編制公司車務系統職工隊伍建設規劃和班組建設建議,提高職工業務素質。
(二十)負責公司車務系統運輸分析工作。
(二十一)負責公司運營食品安全管理、傳染病防控、健康宣傳與維護工作。配合轄區內鐵路交通衛生檢疫。
(二十二)負責公司客運安全管理。對客運站車消防安全、勞動安全、旅客安全、設備安全、行包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監督檢查站段有關客運安全的規章、制度和措施的貫徹執行情況。負責組織指導旅客和行包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計分析;負責客運站段的安全責任考核。
(二十三)負責客運安全風險研判,建立完善現場檢查和添乘制度,落實關鍵盯控制度,強化實時監控,及時發現糾正違章違紀違標問題。加大作業標準化正向激勵,對發現重大安全隱患和防止事故的及時表彰獎勵。
(二十四)負責公司客運延伸服務相關的市場開發;負責對非運輸企業涉及客運業務的經營項目進行審批,明確其在客運站車區域經營中的安全服務責任。
(二十五)負責制定客運非正常情況應急處置預案和處置流程,落實應急管理責任。負責客運應急業務處置,參與新聞發布有關客運事項的通告宣傳口徑。
(二十六)負責公司客運產品結構調整和新產品開發,建立客運產品效益評價機制。編制旅客列車開行及編組計劃方案。組織臨客列車、旅游專列開行和客車擴編、甩加掛。
(二十七)提出公司客車配屬運用及調整方案。
(二十八)負責制定公司客運站車和旅客服務的作業標準、設備標準和管理標準,推動客運規范化建設。
(二十九)負責客運市場的調查、分析和預測,制定營銷戰略和措施,組織營銷策劃和宣傳。組織指導站段客運營銷工作。
(三十)負責公司客運站車文化品牌建設,推廣客運文化品牌內涵。
(三十一)負責申報和公布公司管內車站營業辦理限制業務。指導站段做好站務組織、乘務組織和旅行服務等客運服務組織管理工作。
(三十二)負責公司貨運、客運、辦公、政務網絡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工作;負責客運售票系統、貨運制票系統、集裝箱管理信息系統、車站綜合管理信息系統、貨運列車編組系統、貨運車站安全管理系統、公安制證系統、檢票驗證系統、列車補票系統、路局客調命令系統、機車統計信息系統、18點統計分析系統、客車統計—客運段子系統、OA網絡辦公系統、公司調度命令網絡傳真、降雨量監測、機車定位、數據共享平臺、門戶網站、視頻會議、機車視頻監控、公司視頻監控等信息化應用的日常維護工作。
(三十三)負責協調編制公司客運系統運輸成本預算建議方案,并對預算方案的實施進行管理控制和協調。
(三十四)負責組織指導公司客票發售工作,根據市場需求制定售票組織方案及措施,完善售票策略,建立健全客票銷售渠道,科學配置和調整運能。
(三十五)負責公司客運綜合管理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處置,落實首問負責制。
(三十六)負責行包的運輸組織和監督檢查,提出行包運輸建議方案。
(三十七)負責客票代理網點的建設、管理。
(三十八)參與公司客運車站安檢查危人員的培訓及上崗證發放、年檢工作。
(三十九)負責公司客運設施設備管理。制定客運設施設備管理辦法,指導站車做好客運設施設備的維修維護、更新配置等。指導有關站車提出客運設備的更新改造、大修投資計劃建議,參與車站客運設施新建、擴建、改建的審查鑒定和驗收工作。
(四十)負責公司站車服務質量管理、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組織服務質量監督、評估和服務質量考核。負責受理旅客投訴、來信,接待旅客來訪,實施首訴負責制。
(四十一)負責專運相關工作。
(四十二)負責客運軍事運輸管理,組織重大社會活動、大型團體和重要涉外運輸及重點旅客運輸。
(四十三)負責公司貨運安全生產。提出貨運安全生產專項規劃,擬訂并組織實施貨運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管理制度辦法;組織推進貨運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開展貨運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貨物裝卸車質量、貨運安全、設備質量安全、從業人員勞動安全;參與編制公司安全生產應急處置專項預案;按規定參加鐵路交通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參與貨運安全有關應急管理工作。
(四十四)運輸條件。負責貨物運輸基本條件確定和貨運安全專業管理。組織編制、申報、落實貨物裝載加固方案,落實貨物裝載加固材料(裝置)安全管理,對貨物裝載質量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落實貨物押運管理相關工作。負責與國鐵相關部門溝通停限裝事項。
(四十五)運價管理。負責貨物運輸收費的日常管理、監督、檢查;根據運價政策,負責貨物運價和裝卸費率浮動的日常管理。
(四十六)集裝箱運輸。負責管理集裝箱運輸業務,負責集裝箱運輸的安全及組織工作;負責國際集裝箱聯運業務;負責篷布(含防濕、自備)、篷布繩網運用管理工作。
(四十七)軍運管理。貫徹鐵路軍事運輸政策、規章及上級指示,確定軍用物資(裝備)鐵路運輸條件,做好軍事物資運輸工作;配合駐煙臺軍代室制定有關軍運管理辦法,搞好軍運設施建設。
(四十八)特貨運輸。負責聯系中鐵特貨公司開展特貨運輸。開展商品汽車、大件、冷藏鐵路運輸等特種貨物運輸。
(四十九)煤炭運輸抑塵。負責落實抑塵管理有關規定和標準。
(五十)負責重點物資運輸工作。參加地方政府重點物資運輸協調會,參加地方政府和各物資單位、企業召開的運輸協調會及其他各類物資有關的鐵路運輸協調會。對支農、搶險、救災物資、國鐵命令要求的重點物資優先安排裝運。
(五十一)貨運票據電子化。負責貨運票據電子化牽頭管理,對涉及貨運崗位的票據電子化工作進行檢查督導。
(五十二)保價管理。負責保價運輸管理;指導、處理貨運事故;負責保價貨物運輸安全防范工作。
(五十三)裝卸管理。負責裝卸安全管理,監督檢查裝卸機械安全技術狀態和裝卸安全生產情況;負責裝卸生產組織;負責裝卸設備管理;負責裝卸業務委外管理工作,對車站裝卸業務委外合同進行審核。
(五十四)根據貨運市場變化和現代物流發展情況,編制貨運設備、設施發展建設規劃。負責鐵路貨運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應用。參與貨運場站新建、改建、擴建等鐵路建設項目的可研、設計、施工圖審查等提前介入及竣工驗收。
(五十五)負責制訂公司貨運營銷辦法,組織落實貨運市場營銷,開發、組織貨運物流服務產品,健全信息溝通、統計、分析、考核等機制,指導開展貨運市場經營工作。
(五十六)質量管理。負責公司貨運服務質量管理,制定貨運服務質量標準,及時組織處理客戶反映的相關服務質量問題;組織落實貨運、裝卸作業標準,完善服務設施,改進作業流程,改善服務手段,提高服務質量;做好來訪接待和來信處理工作;負責車站《貨運管理細則》審批;監督檢查貨運服務質量,開展創建優質貨場活動。
(五十七)專用線管理。負責專用線的貨運安全管理和技術業務指導;審查批準貨物運輸辦理限制;負責專用線共用以及運輸協議(貨運部分)的審查批準。參加專用線新建及改擴建方案的審定和竣工驗收工作。
(五十八)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技術設備科
主要負責公司綜合技術管理;技術規章、基礎數據、科技管理;機車、車輛、自輪運轉及其相關設備的運用維修管理;物資管理、消防安全、房產、土地管理;建設前期、鐵路建設項目實施階段組織協調管理工作。
(一)貫徹執行國家鐵路局和地方政府有關機輛、工務、電務、房產管理的技術政策、科技政策、技術規章、技術規范、技術標準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
(二)負責貫徹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要求,動態完善并認真落實本部門安全風險管理逐級負責制。組織開展機輛、工務、電務、房產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組織建立安全風險、設備隱患數據庫,督促安全突出問題整改落實。
(三)負責公司工程技術管理。負責組織鐵路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初審或審批;組織鐵路建設項目變更設計初審或審批。歸口管理鐵路專用線接軌管理工作,受理鐵路專用線建設申請,組織專用線可行性研究技術審查,組織參加專用線初步設計審查、竣工驗收等。
(四)組織研究解決公司運輸安全生產、鐵路建設工程中的重大技術問題。綜合協調各業務部門有關技術方案的意見和重大設備變更技術方案。研究提高綜合運輸能力和效率的技術方案。組織審查跨局有關行車設備制式的變更;負責公司管內線路、站場等運輸設備用途的變更和拆除的批復。
(五)歸口管理公司技術規章。制定公司技術規章管理規定并檢查、指導和監督落實。組織貫徹落實鐵路技術管理規程。
(六)負責公司基礎數據管理。歸口管理LKJ基礎數據并及時組織匯總、清理和公布,檢查、指導和監督LKJ基礎數據管理制度落實。
(七)負責公司機輛、工務、電務、房產專業規章制度、管理辦法、技術管理標準、設備質量標準和維護作業標準的修、廢、補、建,并督促貫徹執行,定期組織檢查、考評。
(八)負責公司重大設備的改造、購置及報廢鑒定、審核工作。
(九)負責審核公司設備的大中修計劃,簽訂設備大中修合同。
(十)負責公司機輛、工務、電務專業安全技術管理工作,指導制定安全應急處置預案及組織應急培訓、演練,組織指揮設備故障處理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參與外部環境安全管理工作;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公司房產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審核公司機輛、工務、電務專業發展規劃,審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工作目標、重點工作,審核設備修理相關費用。
(十二)負責設備維修計劃的審核。
(十三)參與機輛、工務、電務、客車、房產成本控制工作。
(十四)負責公司重大設備臺賬的建立及檔案管理。
(十五)負責設備的各修程統計。設備大中修論證、驗交;客車信息管理系統的管理。
(十六)負責與客車代管單位日常協調、代管協議的審核簽訂工作。負責協調客車調配組織,適應運輸生產和市場營銷的需要。
(十七)負責對機輛、工務、電務專業實施專業監督、檢查和指導,定期檢查設備運用狀態和維護質量,考核評價安全生產情況。
(十八)負責機輛、工務、電務職工技術業務培訓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職工培訓和職能技能鑒定,指導職工學技、練功、比武活動。
(十九)指導機輛、工務、電務班組建設、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安全文化建設、信息化建設,對落實工作情況進行考評。
(二十)指導機輛、工務、電務專業制定設備運用、檢修各項管理制度,提報設備設施投入建議并組織實施。
(二十一)負責機車、車輛、自輪運轉等設備出租相關工作,負責簽訂租賃服務合同。
(二十二)負責機車過軌技術鑒定、機車三項設備過軌鑒定工作;負責自備客車過軌管理工作。
(二十三)參與機輛、工務、電務、房產等專業的設計、鑒定、招標、驗收等工作。
(二十四)負責機車、軌道車司機晉升考試、駕駛證審核換證工作。
(二十五)承擔公司無線電管理和相關電信運營企業的業務協調工作。
(二十六)負責電務聯鎖、數據管理工作,按規定審核審批相關設備軟、硬件變更方案。
(二十七)負責構建集中統一、規范有序的物資管理體系,確保公司運輸生產的物資保障和相關指標完成。
(二十八)負責物資專業管理工作,包括物資計劃管理、采購管理、儲備管理、使用管理、廢舊物資處置管理等。
(二十九)負責公司物資督查工作,加強物資廉政風險防控工作。
(三十)負責公司管內鐵路沿線環境綜合治理工作;配合做好影響鐵路運輸安全外部環境隱患整治工作。
(三十一)負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
(三十二)負責公司防洪抗震工作。
(三十三)負責機車油庫管理工作。
(三十四)負責監督、檢查、指導公司房建設備安全和技術管理工作。對房建設備管理行使監督、檢查職責,負責運營房建設備的產權產籍臺賬管理和維修維護,參加鐵路建設房建專業的提前介入,參加新建、更改、大修項目的方案審查、驗收等工作。
(三十五)負責公司鐵路用地權屬管理工作;負責既有鐵路用地的利用和基建開發項目用地審批工作。負責鐵路用地資產處置工作。參與、協調鐵路建設項目用地前期工作,參加鐵路建設項目竣工建設用地驗收交接工作。負責路外占用鐵路用地的管理。
(三十六)參負責組織公司管內施工方案審查。
(三十七)負責對站段天窗修管理進行業務指導。
(三十八)負責工務、電務專業新建、改建鐵路工程設計方案審查、工程建設的介入及竣工驗收工作,參與聯調聯試及安全評估工作。
(三十九)與工務、電務、涉鐵工程項目的營業線及鄰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監督檢查施工質量和施工安全情況。
(四十)負責受理地方涉鐵工程申請及設計方案審查等前期工作,組織涉鐵工程施工圖設計技術審查。
(四十一)組織或參加涉鐵工程竣工驗收等工作。
(四十二)負責核定涉鐵工程的占地費,負責營業線施工監控配合費、鐵路運輸損失補償費的協調、指導工作。
(四十三)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人力資源科
主要負責公司機構編制、干部管理、人事檔案、勞動組織、勞動用工、工資分配、職工休假、專業技術職稱、技能開發、社會保險管理、教育培訓組織管理及檢查考核、鐵路崗位培訓合格證書管理、培訓設備設施建設和師資隊伍建設等工作。
(一)制定公司人事工作有關制度、辦法和規劃,并組織、指導和監督實施。
(二)負責貫徹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要求,動態完善并認真落實本部門安全風險管理逐級負責制。
(三)負責公司機構編制歸口管理工作;承擔公司組織機構改革具體工作;承擔公司各部門主要職責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做好主要職責修訂工作。
(四)負責公司干部和人才工作。負責公司管理干部的考察選任、教育培訓、管理監督、考核評價工作;負責優秀年輕干部培養工作。
(五)負責公司干部職工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干部職工出國(境)備案工作。
(六)負責檢查指導公司所屬單位人事管理工作。
(七)負責公司人力資源信息化建設及管理工作。
(八)負責制定公司勞動用工、勞動合同管理、薪酬待遇、職工休假等相關制度辦法,并指導監督所屬各部門(單位)實施。
(九)負責公司勞動用工管理工作。承擔公司勞動用工總量規劃和年度職工總量計劃、新增人員計劃編制及管理工作;歸口管理職工獎勵懲處工作。
(十)負責公司員工招聘、調配、勞務派遣人員擇優選拔錄用工作。
(十一)負責退役士兵的接收和安置工作。
(十二)負責殘疾人就業相關工作。
(十三)負責公司干部統計、勞動工資統計、勞動生產率統計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公司工資總額歸口管理工作,編制公司工資總額預算、建立公司工資總額掛鉤考核機制,優化公司單項考核分配體系;辦理考核兌現和工資總額結算;指導監督相關部門(單位)工資總額管理和內部分配工作。
(十五)負責公司工資津貼補貼標準調整工作。承擔公司工資及考核分配日常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公司勞動組織管理工作;承擔勞動定額標準、崗位標準、勞動定員標準制定工作;負責勞動定員核定及工時班制管理工作,并指導監督實施。
(十七)協調有關人員學歷教育工作。
(十八)負責公司專業技術職稱評聘管理、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和高校畢業生接收分配工作。
(十九)負責組織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工作。
(二十)負責公司職業技能開發、職業技能鑒定工作;負責技能人才評選、推薦、表彰工作。
(二十一)負責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工作。配合落實退休(職)人員養老、住房補貼待遇。
(二十二)根據公司運輸生產需要和發展的需求,負責制定并組織落實公司職工培訓項目計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協調、檢查指導、考核評估。
(二十三)負責制定重點培訓項目,編制公司重點培訓項目計劃并推進落實。
(二十四)提出職工培訓經費預算建議,檢查監督經費使用情況。
(二十五)根據培訓需求,組織培訓教材、課件的開發、推廣和修訂。
(二十六)協調指導公司職培管理人員、專兼職師資隊伍的建設與管理;組織實施師資培訓;負責公司職工培訓統計工作。
(二十七)負責公司職工培訓信息化建設。
(二十八)指導公司相關部門(單位)實訓基地建設。組織落實校企合作工作。
(二十九)負責公司職工工作證、鐵路乘車證和登乘機車證的管理、審核和監督檢查工作。
(三十)負責公司職工鐵路路服的換裝工作。
(三十一)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企業管理科
主要負責公司發展戰略與規劃、全局性改革、重大改革、企業管理、法人治理、運輸計劃、統計管理、經營業績及安全考核、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節約能源、市場研判、配置開發資源、資產經營開發管理、非運輸企業管理等工作。
(一)負責擬定公司發展戰略與規劃工作,并督促檢查規劃落實情況。
(二)負責貫徹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要求,動態完善并認真落實本部門安全風險管理逐級負責制。
(三)貫徹黨和國家發展計劃、統計、企業改革、節約能源、環境保護政策,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有關補充規定、細則、配套辦法和措施。
(四)承擔公司重大改革、全局性改革和重大政策課題研究,提出改革方案和政策建議;參與研究擬訂、協調和推進有關專項改革方案等。
(五)參與公司重大生產經營決策的研究,提出加強管理的建議和法律意見,為企業生產經營提供政策和法律依據及咨詢服務。
(六)負責公司陽光采購工作,組織實施招投標項目。負責物資采購辦法的制訂、修改及執行情況的檢查。負責規定數額的物資采購及報廢資產處置工作。監督采購物資的使用。
(七)編制下達公司各項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年度運輸計劃、節能環保指標計劃,并組織考核。
(八)負責對公司各部門經營業績考核工作,組織制定、實施考核辦法;檢查、指導所屬單位落實經營業績考核辦法。
(九)歸口管理公司統計工作。負責客運、貨運、客車、貨車、機車、固定資產投資、運輸設備等專業統計工作,負責公司統計資料的搜集、整理、匯編、發布及統計調查等工作;負責指導、監督、檢查統計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組織參加國鐵開展的統計執法檢查及統計有關人員培訓工作。
(十)負責公司所屬閑置資產的開發及租賃監管工作。
(十一)負責公司節約能源工作。監督、檢查、考核各部門(單位)的節約能源工作。
(十二)負責制定公司資產經營開發制度和有關規定并組織、指導、監督實施。
(十三)負責制定公司資產經營開發規劃和年度資產經營開發計劃,并組織實施。
(十四)負責擬定公司資產資源配置方案。
(十五)負責公司所屬非運輸企業經營管理、業績考核,落實和規范經營行為。
(十六)負責公司股權管理工作。
(十七)負責公司股權重組、置換、轉讓等管理工作,擬定非運輸企業股權投資方案。
(十八)負責公司管內基本建設項目預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階段工作,參與初步設計及以后各階段工作。負責協調鐵路基建大中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支持性文件辦理,協調征地拆遷政策有關問題。負責公司管理技術改造、大修項目的前期工作管理。負責非運輸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立項管理。
(十九)負責公司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檢查、考核各部門(單位)的環境保護工作和新、改、擴建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執行情況。
(二十)負責公司合同的存檔管理工作,制訂合同管理辦法、制度,組織開展合同審查、檢查。
(二十一)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審計合規科
主要負責公司及所屬單位審計的組織管理和實施工作,對公司各項經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及各種內部控制制度的科學性、有效性進行監督、評價和建議;負責公司法律事務工作;負責公司合規管理工作。
(一)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上級黨組織及公司黨委的工作部署,堅持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擬定有關規章制度并組織落實。
(二)負責貫徹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要求,動態完善并認真落實本部門安全風險管理逐級負責制。
(三)負責公司普法宣傳、綜合治理工作。協調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法治服務。
(四)貫徹執行有關內部審計的政策、法規。擬定公司內部審計工作規定辦法并組織實施。管理和指導公司內部審計工作。
(五)擬定公司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六)組織實施公司和所屬單位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重大政策措施情況審計,財務收支審計,經營業績審計,建設項目審計,內部控制審計,所屬單位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實施公司重大決策情況跟蹤審計。
(七)依據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公司和所屬單位投資的子公司審計。
(八)組織實施公司和所屬單位范圍內的專項審計、審計調查。
(九)組織公司和所屬單位的內部審計業務質量檢查評估工作。
(十)組織公司和所屬單位審計信息化建設和運用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公司法律糾紛案件管理工作,制定法律糾紛案件管理辦法、制度,代理公司重大、疑難法律糾紛案件,指導各部門(單位)法律糾紛案件處置工作;負責外聘律師管理工作,協助或參與處理非訴訟法律事務工作。負責公司重大決策法律論證、重要文件合法性審查、制度文件管理、知識產權管理、法人授權管理以及公司《營業執照》的管理使用等法律事務工作。
(十二)負責公司法治建設工作,推進依法治企,建立健全公司法律風險防范體系;配合有關部門進行法治宣傳教育及法律事務人員培訓工作。
(十三)負責公司合規管理工作,對合規管理進行宣傳和培訓,指導其他部門(單位)開展合規管理工作,對違規行為提出處理意見。
(十四)承擔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財務科
主要負責公司預算、資金、資產、會計、運輸進款、成本、稅務、國有資本監管等工作;負責公司運輸收入管理、審核、運輸收入清算、票據管理等工作。
(一)負責公司財務和會計工作。組織貫徹落實財經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擬定公司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和辦法,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貫徹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要求,動態完善并認真落實本部門安全風險管理逐級負責制。
(三)負責優先安排經公司批準的安全項目預算和安全資金。
(四)負責公司財務預算管理工作。組織編報公司年度財務收支利、運輸收入預算建議,按規定程序下達、調整財務收支利、運輸收入預算。負責財務收支利、運輸收入預算執行情況分析。
(五)負責公司資金管理工作。擬訂資金管理各項制度辦法;編制公司資金預算和融資方案;負責運輸業資金籌措和運用管理;負責公司銀行賬戶管理。
(六)負責公司房建設備的產權產籍管理。
(七)負責公司財會信息化管理工作。做好財會信息化發展規劃、系統推廣應用、升級維護、安全管理等工作。
(八)負責公司運輸進款管理工作。監督檢查運輸站段運輸進款資金的核收、上繳;負責公司站車運輸收入基礎管理和運輸收入進款員任職資格認證、考核及管理工作。
(九)負責公司運輸成本管理工作。組織擬定成本管理制度辦法,組織實施運輸成本管理規程,加強成本管理基礎工作。
(十)負責公司稅務管理工作。配合各級稅務部門對公司本級的檢查;組織公司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及納稅申報、增值稅匯總繳納和發票管理工作;指導所屬部門依法納稅。
(十一)負責公司會計工作。組織會計核算,組織編報公司各項財務會計報告,負責公司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建設。
(十二)負責財務會計內控制度建設工作。組織建立健全財會內控制度,履行會計監督職責。
(十三)負責公司基本建設財會管理工作。負責籌措、運用、撥付建設資金,對建設資金流向進行監管;組織編報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
(十四)負責組織公司經濟活動分析工作。分析主要財務指標完成情況,針對存在問題,查找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和建議。
(十五)負責公司財會人員管理。做好財會人員培訓,提高財會隊伍素質;負責財務負責人委派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公司國有資本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清產核資、產權登記、資產評估、資產管理、重大生產物資使用的監管等工作。
(十七)負責公司運輸收入預算的編制、下達工作。指導站段做好運輸收入預算的分劈和落實工作,掌握預算進度情況。
(十八)負責公司運輸收入審核工作。對站段提報的運輸收入有關憑證和報表的合規性、運輸收入的完整性、正確性進行審核;負責互聯網售票的結帳、電子支付數據的核對上報工作。
(十九)負責公司運輸收入審核工作。負責公司擔當旅客列車變動情況、列車定員定編信息等收入清算基礎資料的上報工作。
(二十)負責公司運輸收入稽查工作。制定和落實運輸收入管理規章制度,確保運輸收入正確和完整,查處各種違反鐵路運輸收入紀律行為。
(二十一)負責公司運輸收入票據的審核管理工作,制定公司運輸收入票據管理制度和內控制度,并開展監督檢查。
(二十二)負責組織公司運輸收入經濟活動分析。分析客貨運各項指標完成情況,針對存在問題,查找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和建議。
(二十三)參與制定公司挖潛提效、增運增收、堵漏保收等提高經濟效益的措施和激勵考核政策。
(二十四)負責運輸收入信息化管理工作。
(二十五)承擔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紀委(監察辦)
(一)協助公司黨委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二)強化監督第一職責,把政治監督擺在首位,督促推動公司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班子其他成員履行“一崗雙責”。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強化日常監督,抓住“關鍵少數”,督促推動公司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成員、公司黨委管理的人員忠誠干凈、擔當作為。
(三)堅持貫徹“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針,落實“三個區分開來”,堅持嚴管和厚愛相結合、激勵和約束并重,開展談話提醒、約談函詢,精準有效地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全面凈化企業政治生態。
(四)受理或接收對公司黨組織、黨員違反黨紀行為和監察對象職務違法、職務犯罪等行為的檢舉、控告,受理公司黨組織、黨員的申訴和監察對象對紀檢監察機構所作涉及本人的政務處分決定不服的復審申請。
(五)經市紀委監委批準,初步核實公司黨委管理的人員問題線索;負責審查黨委管理的人員違反黨紀的案件。
(六)依法履行監察職責,對監察對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調查公司非市管的監察對象涉嫌職務違法案件,涉及職務犯罪的,按相關規定報市監委指定管轄。
(七)依紀依法開展問責,對違反黨章黨規黨紀和憲法法律,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企業黨組織、黨員領導人員,以及非市委管理的監察對象,依據權限進行問責,或者向有權作出問責決定的黨組織(單位)提出問責建議。
(八)負責經常對黨員進行遵守紀律的教育,推動開展廉政教育。
(九)協助公司黨委抓好對基層黨組織的內部巡察工作;做好巡視巡察整改的督查督辦工作。
(十)加強對公司下屬單位紀檢工作的領導,指導、檢查、督促層層落實監督責任,把管黨治黨壓力傳導到基層。組織指導開展執行黨紀、企業紀律方面的專項檢查;依紀依規對重大決策、重大項目安排、大額度資金使用、財務公開、干部人事任用評聘工作實施監督檢查,糾正違紀違規行為,推進標本兼治。
(十一)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自身建設。提出紀檢監察組織機構設置的意見和建議,組織公司紀檢監察干部的管理考核和培訓。
(十二)完成公司黨委和市紀委監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調度所
調度所是公司日常運輸組織的指揮中樞,代表公司領導組織指揮日常運輸工作,負責保障運輸安全、組織客貨運輸、保證國家重點運輸、提高客貨服務質量、十八點統計管理等工作,對完成公司運輸生產經營任務,提高公司企業效益起著重要作用。
(一)負責公司運輸組織和調度指揮工作。
(二)負責貫徹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要求,動態完善并認真落實本部門安全風險管理逐級負責制。
(三)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卡控措施,遵守和維護調度紀律,及時處理影響行車安全的有關情況,保證調度指揮安全。
(四)組織公司各運輸生產單位密切配合、協同動作,經濟合理地使用機車車輛,充分利用運輸能力,挖掘運輸潛力,壓縮運輸成本,提高運輸效率和效益,完成運輸生產經營任務。
(五)負責編制和下達公司調度日(班)計劃,并組織各站段落實,提高計劃兌現率。
(六)負責組織公司各運輸生產單位按列車編組計劃編車、按列車運行圖行車、按運輸生產經營計劃組織運輸,督促、組織各站段按調度日(班)計劃均衡地完成運輸任務,檢查公司各站段運輸工作完成情況,及時協調處理公司運輸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七)組織管內的貨流、車流,完成管內車流調整方案和去向別裝車方案,重點掌握分界口排空、快運貨物和重點物資運輸。
(八)組織列車在分界站均衡交接,保證機車與列車的緊密銜接,與濟南局密切聯系、及時交換列車計劃、積極協商解決出現的問題,保證分界站暢通。
(九)掌握管內各站和主要用戶、港口裝卸車情況,提高直達列車和成組裝車比重,提升運輸能力。
(十)組織旅客列車按列車運行圖正點運行,遇晚點時,積極采取措施,組織有關單位(人員)恢復運行秩序。
(十一)掌握管內旅客列車開行及運行情況,重點掌握旅客列車運行情況及旅客列車超員情況;處理旅客列車的臨時加開、停運等工作;組織落實專運及重點任務,并掌握運行情況;組織做好旅客列車行包運輸工作。
(十二)組織完成管內軍運、特運、掛有裝載危險貨物車輛等重點列車運輸組織工作;組織落實新兵和退役士兵運輸任務,重點掌握與其有關的列車始發、運行情況。
(十三)負責管內搶險救災物資、人員運輸組織工作,跟蹤掌握輸送情況。遇自然災害或事故中斷行車時,及時采取措施,并提出有關旅客列車停運、折返等方案,并及時發布調度命令。
(十四)負責編制、下達公司施工日計劃,安排實施維修計劃,發布運行揭示調度命令和施工、維修作業的調度命令,協調組織施工、維修作業按計劃進行。
(十五)負責管內自用貨車的調整和使用,申請集裝箱和篷布的運用。
(十六)及時收取、上報鐵路交通事故、設備故障、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信息,按規定進行應急處置,通報信息、組織救援、調整運輸。負責調動救援列車、救援隊或根據公司指示向國鐵濟南局申請調動救援列車、救援隊。
(十七)檢查相關部門(單位)執行調度命令和規章制度的情況;對違令、違章的部門(單位)和人員,進行通報批評并提出處理意見。
(十八)負責公司日常運輸工作完成情況和調度安全工作情況、施工維修兌現情況的分析工作,及時總結、推廣調度工作先進經驗。
(十九)負責公司調度基礎管理和技術培訓,規范調度管理、加強隊伍建設,指導站段調度日常運輸生產工作。
(二十)負責公司調度信息化需求管理,積極采用、推廣先進技術和設備,促進調度指揮工作現代化,組織調度信息系統實施應用,負責調度信息系統運用管理。
(二十一)負責公司運輸十八點統計業務管理工作。
(二十二)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二、市場開發中心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鐵和公司有關規章制度、技術標準、管理辦法,結合中心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管理細則、目標指標并實施完成。
(二)建立、健全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崗位安全生產職責,檢查、考核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三)負責市場調研分析與推廣運營,提升公司品牌力。根據國家“公轉鐵”運輸結構調整政策, 制定分公司市場調查方案,全面掌握管內貨源分布、企業產運銷動態和市場變化情況,提高貨運量,完成分公司下達的計劃指標。
(四)研究制定營銷戰略。結合宏觀經濟環境、 貨運市場變化和運輸生產實際,組織制定貨運營銷戰略。結合企業產運銷情況,制定個性化營銷策略和運輸、物流實施方案,不斷提高鐵路運輸的競爭力。
(五)強化客戶關系管理。 建立客戶信息數據庫, 完善客戶檔案,落實日常溝通協調機制,組織開展進駐企業服務,統籌相關業務和生產環節,鞏固和強化戰略合作關系。建立客戶信用評價機制,大力發展“ ??蛻簟?。
(六)抓好貨運營銷考核。建立完善與市場緊密結合、符合運輸生產實際的營銷考核激勵機制, 定期組織分析,進行考核兌現,充分調動崗位的工作積極性。
(七)負責經濟合同審查及管理工作,嚴格執行合同審查、簽訂和合同檔案管理制度, 參與合同的洽談、簽訂運作,防范經營風險,對合同履行進行跟蹤,掌握重點經營項目的動態。
十三、貨管中心
(一)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國鐵系統及公司、 分公司的規章制度、技術標準和管理辦法;落實公司工作部署,在分公司的領導下,統籌運輸生產組織。
(二)建立、健全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崗位安全生產職責,檢查、考核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三)負責貨物運輸組織、裝卸組織、疏站組織和貨場管理等工作。
(四)負責定期抓好運輸市場研究和分析、 預測, 為運輸生產組織、市場營銷和領導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五)做好業務咨詢受理。提高人員業務素質,及時準確解答客戶提出的問題, 理客戶投訴, 客戶投訴處理機制。
(六)負責貨運、 卸業務統計和管理工作,對業務信息進行匯總收集,做出分析報告,負責各類表單及資料的匯總并上報。
(七)負責裝卸合同的簽訂與管理工作, 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跟蹤落實,防范各類風險。
(八)負責基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有關臺賬, 不斷提高服務水平,提高客戶滿意度。
(九)負責本部門安全(消防、生產及勞動安全)管理工作。
(十)負責制定落實職工培訓計劃,不斷提高職工技術業務素質和應急處理能力。
(十一)負責貨運員的集中管理、調配,最大限度提升各貨運站生產作業效能,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對貨運員進行檢查考核,負責組織貨運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十二)負責各車站貨運裝卸設施設備(特殊規定除外)的管理及運用,確保設施設備功能良好。
(十三) 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四、威海南站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鐵和公司有關規章制度、技術標準、管理辦法,結合本站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管理細則、目標指標并實施完成。
(二)建立、健全本站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崗位安全生產職責,檢查、考核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三)負責本站的運轉、貨運、裝卸組織管理工作。
(四)負責制定貨運營銷計劃,完成公司下達的業務指標。
(五)負責客戶需求受理、回訪、投訴處理。
(六)負責車站接發列車、作業組織指揮工作。認真執行日班計劃,按編組計劃編組車輛,按運行圖行車。
(七)負責威海港專用線調車作業。
(八)負責落實貨物裝載加固相關規定及安全措施,做好裝載加固、車輛施封等情況的檢查。
(九)負責組織推廣新技術、新設備的應用,做好貨運票據電子化工作。
(十)負責對車站的線路、道岔、信號、閉塞、通訊等行車設備進行聯合檢查,確保設施設備正常運轉。
(十一)負責執行調車作業相關規定,并做好站內停留車輛的防溜工作。
(十二)做好“真情365”服務子品牌建設。
(十三)負責站區鐵路環境綜合治理工作;配合做好影響鐵路運輸安全外部環境隱患整治工作。
(十四)負責本站勞動安全、食品安全、衛生防疫、消防安全等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制定設施設備故障、消防、反恐、防洪、防震、列車晚點、惡劣天氣調車等工作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搶險組織,并定期進行演練。
(十六)配合做好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十七)負責本站日??记诠芾?;提出作業人員提、改職建議;調配崗位人員。
(十八)負責制定落實職工培訓計劃,不斷提高職工技術業務素質和應急處理能力。
(十九)負責所轄區域土地、設備等資產的管護工作。
(二十)負責按《招投標管理辦法》規定對所轄區域的土地、閑置資產等進行公開租賃,并實施管理。
(二十一)負責本站的治安保衛、綜合治理等管理工作。
(二十二)負責做好軍事運輸工作。
(二十三)做好營業線、鄰近營業線的施工配合工作。
(二十四)負責草廟子站各項管理工作。
(二十五)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五、文登站(貨運)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鐵和公司有關規章制度、技術標準、管理辦法,結合本站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管理細則、目標指標并實施完成。
(二)建立、健全本站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崗位安全生產職責,檢查、考核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三)負責本站的貨運、裝卸組織管理工作。
(四)負責制定貨運營銷計劃,完成公司下達的業務指標。
(五)負責客戶需求受理、回訪、投訴處理。
(六)負責落實貨物裝載加固相關規定及安全措施,做好裝載加固、車輛施封等情況的檢查。
(七)負責組織推廣新技術、新設備的應用,做好貨運票據電子化工作。
(八)做好“零距離”服務子品牌建設。
(九)負責本站貨運勞動安全、消防安全等管理工作。
(十)負責制定貨運、裝卸設施設備故障、消防、反恐、防洪、防震等工作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搶險組織,并定期進行演練。
(十一)配合貨運、裝卸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十二)負責本站日??记诠芾恚惶岢鲎鳂I人員提、改職建議;調配崗位人員。
(十三)負責制定落實職工培訓計劃,不斷提高職工技術業務素質和應急處理能力。
(十四)負責做好軍事運輸工作。
(十五)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六、下初站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鐵和公司有關規章制度、技術標準、管理辦法,結合本站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管理細則、目標指標并實施完成。
(二)建立、健全本站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崗位安全生產職責,檢查、考核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三)負責本站的運轉、貨運、裝卸組織管理工作。
(四)負責制定貨運營銷計劃,完成公司下達的業務指標。
(五)負責客戶需求受理、回訪、投訴處理。
(六)負責車站接發列車、作業組織指揮工作。認真執行日班計劃,按編組計劃編組車輛,按運行圖行車。
(七)負責落實貨物裝載加固相關規定及安全措施,做好裝載加固、車輛施封等情況的檢查。
(八)負責組織推廣新技術、新設備的應用,做好貨運票據電子化工作。
(九)負責對車站的線路、道岔、信號、閉塞、通訊等行車設備進行聯合檢查,確保設施設備正常運轉。
(十)負責執行調車作業相關規定,并做好站內停留車輛的防溜工作。
(十一)做好“綠色運輸”服務子品牌建設。
(十二)負責站區鐵路環境綜合治理工作;配合做好影響鐵路運輸安全外部環境隱患整治工作。
(十三)負責本站勞動安全、食品安全、衛生防疫、消防安全等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制定設施設備故障、消防、反恐、防洪、防震、列車晚點、惡劣天氣調車等工作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搶險組織,并定期進行演練。
(十五)配合做好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十六)負責本站日常考勤管理;提出作業人員提、改職建議;調配崗位人員。
(十七)負責制定落實職工培訓計劃,不斷提高職工技術業務素質和應急處理能力。
(十八)負責所轄區域土地、設備等資產的管護工作。
(十九)負責按《招投標管理辦法》規定對所轄區域的土地、閑置資產等進行公開租賃,并實施管理。
(二十)負責本站的治安保衛、綜合治理等管理工作。
(二十一)負責做好軍事運輸工作。
(二十二)做好營業線、鄰近營業線的施工配合工作。
(二十三)負責諸往站各項管理工作。
(二十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七、桃村東站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鐵和公司有關規章制度、技術標準、管理辦法,結合本站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管理細則、目標指標并實施完成。
(二)建立、健全本站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崗位安全生產職責,檢查、考核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三)負責本站的行車組織管理工作。
(四)負責車站接發列車、作業組織指揮工作。認真執行日班計劃,按編組計劃編組車輛,按運行圖行車。
(五)負責辦理與國鐵桃村站間的各項業務。
(六)負責辦理進出桃威線貨物車輛的檢查交接工作。
(七)負責進出桃威線貨物車輛的編組工作。
(八)負責貨運票據與現車的核對,做好票據交接工作。
(九)負責對車站的線路、道岔、信號、閉塞、通訊等行車設備進行聯合檢查,確保設施設備正常運轉。
(十)負責執行調車作業相關規定,并做好站內停留車輛的防溜工作。
(十一)做好“零障礙”服務子品牌建設。
(十二)負責站區鐵路環境綜合治理工作;配合做好影響鐵路運輸安全外部環境隱患整治工作。
(十三)負責本站勞動安全、食品安全、衛生防疫、消防安全等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制定設施設備故障、消防、反恐、防洪、防震、列車晚點、惡劣天氣調車等工作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搶險組織,并定期進行演練。
(十五)配合做好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十六)負責本站日??记诠芾?;提出作業人員提、改職建議;調配崗位人員。
(十七)負責制定落實職工培訓計劃,不斷提高職工技術業務素質和應急處理能力。
(十八)負責所轄區域土地、設備等資產的管護工作。
(十九)負責按《招投標管理辦法》規定對所轄區域的土地、閑置資產等進行公開租賃,并實施管理。
(二十)負責本站的治安保衛、綜合治理等管理工作。
(二十一)做好營業線、鄰近營業線的施工配合工作。
(二十二)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八、威海站
(一)建立、健全本站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崗位安全生產職責,檢查、考核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二)負責制定客運營銷計劃,完成公司下達的業務指標。
(三)按時完成數據資料統計任務。
(四)做好“溫情窗口”服務子品牌建設。
(五)負責勞動安全管理工作。
(六)負責本站日??记诠芾?;提出作業人員提、改職建議;調配崗位人員。
(七)負責制定落實職工培訓計劃,不斷提高職工技術業務素質和應急處理能力。
(八)負責所轄區域土地、設備等資產的管護工作。
(九)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九、文登站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鐵和公司有關規章制度、技術標準、管理辦法,結合本站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管理細則、目標指標并實施完成。
(二)建立、健全本站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崗位安全生產職責,檢查、考核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三)負責本站的行車、客運組織管理工作。
(四)負責制定客運營銷計劃,完成公司下達的業務指標。
(五)認真審核各種票據、帳表,匯總運營帳款,按時完成數據資料統計任務。
(六)負責掌握列車編組和運能,根據客流波動情況,及時提出增減車輛和加開、停運列車的建議。
(七)負責做好軍事運輸及各級專運的安全服務工作。
(八)負責堵漏保收、遺失物品交接管理等工作
(九)負責落實首問首訴負責制,解答旅客問詢,幫助旅客解決困難。掌握重點旅客動向,做好重點交接。
(十)負責受理旅客現場投訴,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化解矛盾。
(十一)負責旅客驗票、補票、補超重工作。
(十二)做好“零距離”服務子品牌建設。
(十三)負責客票代售網點的售票業務、服務質量、運輸收入、網絡安全等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站區鐵路環境綜合治理工作;配合做好影響鐵路運輸安全外部環境隱患整治工作。
(十五)負責本站勞動安全、食品安全、衛生防疫、消防安全等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制定設施設備故障、消防、反恐、防洪、防震、列車晚點等工作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搶險組織,并定期進行演練。
(十七)配合做好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十八)負責本站日??记诠芾?;提出作業人員提、改職建議;調配崗位人員。
(十九)負責制定落實職工培訓計劃,不斷提高職工技術業務素質和應急處理能力。
(二十)負責所轄區域土地、設備等資產的管護工作。
(二十一)負責按《招投標管理辦法》規定對所轄區域的土地、閑置資產等進行公開租賃,并實施管理。
(二十二)負責本站的治安保衛、綜合治理等管理工作。
(二十三)做好營業線、鄰近營業線的施工配合工作。
(二十四)負責鋪集站的各項管理工作。
(二十五)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十、乳山站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鐵和公司有關規章制度、技術標準、管理辦法,結合本站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管理細則、目標指標并實施完成。
(二)建立、健全本站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崗位安全生產職責,檢查、考核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三)負責本站的行車、客運組織管理工作。
(四)負責制定客運營銷計劃,完成公司下達的業務指標。
(五)認真審核各種票據、帳表,匯總運營帳款,按時完成數據資料統計任務。
(六)負責堵漏保收、遺失物品交接管理等工作。
(七)負責落實首問首訴負責制,解答旅客問詢,幫助旅客解決困難。掌握重點旅客動向,做好重點交接。
(八)負責受理旅客現場投訴,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化解矛盾。
(九)負責旅客驗票、補票、補超重工作。
(十)負責做好軍事運輸及各級專運的安全服務工作。
(十一)負責本站客運電梯的使用管理。
(十二)做好“愛相隨”服務子品牌建設。
(十三)負責客票代售網點的售票業務、服務質量、運輸收入、網絡安全等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站區鐵路環境綜合治理工作;配合做好影響鐵路運輸安全外部環境隱患整治工作。
(十五)負責本站勞動安全、食品安全、衛生防疫、消防安全等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制定設施設備故障、消防、反恐、防洪、防震、列車晚點等工作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搶險組織,并定期進行演練。
(十七)配合做好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十八)負責本站日常考勤管理;提出作業人員提、改職建議;調配崗位人員。
(十九)負責制定落實職工培訓計劃,不斷提高職工技術業務素質和應急處理能力。
(二十)負責所轄區域土地、設備等資產的管護工作。
(二十一)負責按《招投標管理辦法》規定對所轄區域的土地、閑置資產等進行公開租賃,并實施管理。
(二十二)負責本站的治安保衛、綜合治理等管理工作。
(二十三)做好營業線、鄰近營業線的施工配合工作。
(二十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十一、客運段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鐵和公司有關規章制度、技術標準、管理辦法,結合本段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管理細則、目標指標并實施完成。
(二)建立、健全本段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崗位安全生產職責,檢查、考核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三)負責制定客運營銷計劃,完成公司下達的業務指標。
(四)負責自備列車旅客、行包的運輸工作。
(五)負責自備列車的堵漏保收工作。
(六)負責自備列車票據上報前的統計、審核、管理工作。
(七)負責做好軍事運輸工作。
(八)做好“黨旗在線”服務子品牌建設。
(九)負責列車備品、勞動安全、食品安全、衛生防疫、消防安全等管理工作。
(十)負責制定設施設備故障、消防、反恐、防洪、防震、列車晚點等工作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搶險組織,并定期進行演練。
(十一)配合做好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十二)負責本段日常考勤管理;提出作業人員提、改職建議;調配崗位人員。
(十三)負責制定落實職工培訓計劃,不斷提高職工技術業務素質和應急處理能力。
(十四)負責所轄區域土地、設備等資產的管護工作。
(十五)負責按《招投標管理辦法》規定對所轄區域的閑置資產、列車廣告等進行公開租賃,并實施管理。
(十六)負責本段的治安保衛、綜合治理等管理工作。
(十七)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十二、機輛段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鐵和公司有關規章制度、技術標準、管理辦法,結合本段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管理細則、目標指標并實施完成。
(二)建立、健全本段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崗位安全生產職責,檢查、考核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三)負責提供進出桃威線客貨車輛的牽引動力,完成牽引任務。
(四)按協議規定完成機車在桃村站、港專線調車作業任務。
(五)負責機車運行監控和視頻監控設備的維護管理、使用和數據轉儲分析。
(六)負責本段設施設備、段內作業、機車調度的運用指揮、監控工作的管理、桃東調車機的管理等機車運用工作管理。
(七)負責機車檢修、燃整、車輛工作管理,提高機車運用質量。
(八)堅持機車運用集中配置、統一管理,提高機車運用效率、機車乘務員勞動生產率及機車保養質量。定期分析機車運用工作,提出改進建議。
(九)負責事故、設備故障分析及制定防范措施;負責本段救援列車日常管理及現場救援指揮。
(十)積極推行管理和技術創新,鞏固和提高機車運用、安全管理基礎。
(十一)負責機車、車輛運輸設備的安全質量管理,監督、檢查機車、車輛運輸設備符合技術標準要求。
(十二)負責制定運輸成本、節約能源、物資管理、衛生管理標準等考核辦法,并組織檢查、考評。
(十三)做好“精準暢行”服務子品牌建設。
(十四)負責本段的勞動安全、食品安全、衛生防疫、消防安全等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制定設施設備故障、消防、反恐、防洪、防震等工作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搶險組織,并定期進行演練。
(十六)配合做好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十七)負責本段日常考勤管理;提出作業人員提、改職建議;調配崗位人員。
(十八)負責制定落實職工培訓計劃,不斷提高職工技術業務素質和應急處理能力。
(十九)負責所轄區域土地、設備等資產的管護工作。
(二十)負責按《招投標管理辦法》規定對所轄區域的土地、閑置資產等進行公開租賃,并實施管理。
(二十一)負責本段的治安保衛、綜合治理等管理工作。
(二十二)做好營業線、鄰近營業線的施工配合工作。
(二十三)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十三、工務段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鐵和公司有關規章制度、技術標準、管理辦法,結合本段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管理細則、目標指標并實施完成。
(二)建立、健全本段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崗位安全生產職責,檢查、考核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三)保持線路設備完整和質量均衡,使列車能以規定速度安全、平穩和不間斷地運行,并盡量延長設備使用壽命。
(四)貫徹“預防為主、防治結合、修養并重”的原則,按線路設備技術狀態的變化規律和程度,相應進行線路維修,有效預防和整治線路病害,有計劃地補償線路設備損耗。
(五)負責路基、橋涵、線路等的大、中維修和養護工作。制定并上報設備維修、大修及更新改造計劃。
(六)負責線橋、橋涵設備的全面檢查工作,對設備進行技術狀況分析,確保設備質量。
(七)負責線路重點地段、重點病害以及營業線施工,落實各項安全保障措施和整改方案的實施。
(八)負責管內鐵路沿線環境綜合治理工作;配合做好影響鐵路運輸安全外部環境隱患整治工作。
(九)負責自輪運轉設備日常的維護保養和使用管理,確保設備狀態良好和運行安全。
(十)負責軌道車的日常保養和運用、養路機械維修、限高架維修計劃的落實。
(十一)負責巡道工作管理,編制巡回圖。
(十二)負責道口看護、監護管理工作。負責道口監護人員的選拔配備、簽訂協議、檔案管理、作業考核等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防洪防震工作,做好防洪防震日常管理工作。
(十四)做好“暢通138”服務子品牌建設。
(十五)負責本段的勞動安全、食品安全、衛生防疫、消防安全等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制定設施設備故障、消防、反恐、防洪、防震等工作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搶險組織,并定期進行演練。
(十七)配合做好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十八)負責本段日??记诠芾?;提出作業人員提、改職建議;調配崗位人員。
(十九)負責制定落實職工培訓計劃,不斷提高職工技術業務素質和應急處理能力。
(二十)負責所轄區域土地、設備等資產的管護工作。
(二十一)負責按《招投標管理辦法》規定對所轄區域的土地、橋梁廣告、閑置資產等進行公開租賃,并實施管理。
(二十二)負責本段的治安保衛、綜合治理等管理工作。
(二十三)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十四、電務段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鐵和公司有關規章制度、技術標準、管理辦法,結合本段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管理細則、目標指標并實施完成。
(二)建立、健全本段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崗位安全生產職責,檢查、考核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三)負責通信、信號、電力設備的維修、中修、大修和養護工作,制定并上報設備維修、大修及更新改造計劃。
(四)負責本段主要行車設備的質量管理工作。
(五)組織并落實設備安全大檢查、季度勞動安全管理考核評價,組織制定防洪搶險、防寒過冬安全措施,并負責組織實施。
(六)負責生產、生活用電的供應、管理和維修工作。
(七)負責信號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修工作。
(八)負責組織推廣采用新技術、新工藝,不斷提高設備安全可靠性,保證安全生產。
(九)負責管內鐵路沿線環境綜合治理工作;配合做好影響鐵路運輸安全外部環境隱患整治工作。
(十)做好“耳聰目明”服務子品牌建設。
(十一)負責本段的勞動安全、食品安全、衛生防疫、消防安全等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制定設施設備故障、消防、反恐、防洪、防震等工作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搶險組織,并定期進行演練。
(十三)配合做好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十四)負責本段日??记诠芾恚惶岢鲎鳂I人員提、改職建議;調配崗位人員。
(十五)負責制定落實職工培訓計劃,不斷提高職工技術業務素質和應急處理能力。
(十六)負責所轄區域土地、設備等資產的管護工作。
(十七)負責按《招投標管理辦法》規定對所轄區域的土地、閑置資產進行公開租賃,并實施管理。
(十八)負責本段的治安保衛、綜合治理等管理工作。
(十九)做好營業線、鄰近營業線的施工工作。
(二十)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